本报讯(记者杨青通讯员孙琦英)5月1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省人社厅印发了《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河南省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两个文件。
文件扩大基层申报评审条件适用范围,将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管或审批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位于县(含县级市,不含区)域内的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层适用范围。突出对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技术的评价,申报基层副高级职称只需提交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护理案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一项业绩条件。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站)以及村卫生室人员申报乡镇社区副高级职称的,对工作量不作要求,参评学历放宽至中专学历,任职年限提前1年,业务水平考试单独划分合格分数线。长期扎根在农村基层工作的执业医师,取得中级职称后继续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服务,连续聘任满10年的,可通过职称“绿色通道”申报乡镇社区副主任医师,其中申报全科医学专业的,可免予高级职称业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