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祯
近日,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工作全面结束,延津县人民检察院“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顺利通过复核。经过共青团中央及12家部委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领导小组的审核,延津县人民检察院被命名为(2016-2018年)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近年来,延津县人民检察院十分重视青少年维权工作,专门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配备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员额检察官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对持续做好县域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开展了诸多有益探索和实践性工作,从坚持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开展困难未成年人帮扶等活动到以检察履职促进“六大保护”走深走实,努力为辖域内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一、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的主要做法
审慎办理未成年人及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依法坚持惩治和教育挽救相结合,积极贯彻落实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关规定,依法妥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以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对工作中发现的被建议单位怠于履职的,向其制发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当场签收检察建议书并承诺将认真整改落实,有效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开展系列“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分析总结校园高发侵害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讲座,开展系列“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多次深入县域各网吧、校园周边开展执法突击检查活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或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辍学的未成年人仍不在少数,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缺失严重,相关部门依法、主动履职的能动性还不足。从司法案件办理及联合检查中发现,部分行政执法部门仍存在对行业经营者监管不到位,行政执法不深入,培训教育、法律宣传不到位等问题。
三、加强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工作的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要坚持立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从依法能动履职,加强协调配合等方面发力,切实改善和提升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法治环境,高效推进构建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新格局。
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质效。通过不断提高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质量,对涉案未成年人坚持惩治与教育挽救相结合的司法政策,依法妥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加强协调配合,切实让未成年人保护可感可知。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联合县相关执法部门持续聚焦校园安全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加大对县域内校园周边违法经营行为的检查力度,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注重预防为先,全面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常态化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落实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引导家庭和学校形成保护合力,为孩子们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作者单位系延津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