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微权力’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既能让群众放心,也能让我们省心。”近日,鹤壁市鹤山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鹤壁集镇王马庄村走访时,该村干部说道。
近年来,鹤山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乡村治理等内容,通过延伸工作触角、丰富职能内涵,精心构建农村“小微权力”监督规范体系,推动“小微权力”规范有序运行。
该区纪委监委一方面立足职能定位,致力打造党务宣传栏、村务公开栏等多元化、立体式公开平台,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让党员群众清楚了解党内事务及村内各项基本情况。同时,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等基层监督力量,畅通举报渠道,收集一线廉情信息和群众意见建议,推动基层“小微权力”阳光操作。另一方面,下沉监督力量,构建“区乡村”三级监督体系。在辖区79个村(社区)选派廉情监督员,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整治等方式,聚焦“三资”管理、政策落实、项目建设等监督重点,严查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权力运行方面的“微腐败”,并强化执纪问责力度,以更精准、更有力的监督进一步巩固基层“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
下一步,鹤山区纪委监委将持续强化基层监督力度,不断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打通服务群众和群众监督的关键节点。
(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