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瑕疵不足以影响到食品安全不适用十倍赔偿开发商擅将绿地改成停车位 业主起诉缘何被驳回?配套设施未完善 开发商赔偿违约金误解“全科门诊”挂错号不退费 患者起诉医院银行诬人失信赔礼又赔钱投诉与回音
第04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02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1-11

配套设施未完善 开发商赔偿违约金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前不久,昆山市法院调解一批涉及房地产开发商逾期交付配套设施而引起的纠纷,最终房地产开发商因违约赔偿每户业主5500元。
    2012年至2013年间,先后有180名业主与昆山市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双方约定购买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合同同时载明区域内规划的公园、幼儿园等公共设施于交房时能完成并确保能使用。合同签订后,业主们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合同约定的配套设施开发商却一直没有交付使用。为此,业主们将开发商告到法院,该批案件首先分到了昆山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
    诉调中心调解人员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代理人及业主代表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开发商赔偿给每户业主5500元违约金,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就以和解形式得以解决。
    法官点评:开发商应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不仅是履行交房义务,还应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相应的配套设施,否则不仅要赔偿违约金,而且会影响到自己公司的声誉,对今后公司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屠光睿 金刚)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消费者周刊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盘胥路485号   邮编:2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