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 税费岂容“仓鼠”窃报纸晚送两星期 老汉索赔“大开口”消费者退货理由不成立 消保委耐心劝导解纠纷办卡容易退卡难 退钱要扣“管理费”洗漱台安装不牢固 消费者退货遭拒绝投诉与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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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1-25

消费者退货理由不成立 消保委耐心劝导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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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8月22日,蔡女士在苏州工业园区印象城only实体店买了一件衣服,价格为799元。她在店里试穿衣服时觉得还不错,可回家后试穿效果感觉很不满意。第二天,她来到该店要求退货,可该店营业员不同意。蔡女士打电话给该店店长,对方不接电话。蔡女士对此十分不满,当天就向苏州工业园区12315热线投诉。

    苏州工业园区消保委接诉后,联系双方当事人核实情况。蔡女士认为,现在网店都有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她买的衣服没有洗涤,购物小票和吊牌也都在,根本不影响二次销售,店家应该给予退货。听完蔡女士的陈述,消保委工作人员劝导她,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仅限于网购,实体店不受该制度约束,这是《消法》规定的。《消法》规定实体店退货应该属于质量存在问题的,没有质量问题的只能与店家协商,如果能更换其他款式的衣服应该是最好的选择。同时,消保委工作人员联系该店店长,希望对方本着对顾客负责的态度,妥善解决好此事。该店店长说,他们承诺7天内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换货,货款多退少补。但是蔡小姐在衣服没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偏要退货,这让他们很为难,希望蔡小姐谅解。

    最后,在消保委工作人员与双方耐心地沟通下,蔡小姐认识到自己无权要求店方退货,同意换一件衣服。

(朱雪梅 萧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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