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消保委精心织成放心消费联盟一张网签约后卖方恶意违约 法院判赔“上涨差价”卖房人违约赔偿额应根据买方实际损失为限网购“黑车”惹出事故 车主起诉厂商获赔投诉与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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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2-13

网购“黑车”惹出事故 车主起诉厂商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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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和普及,小到柴米油盐,大到穿衣住行,都可以通过手指点点轻松购买。前不久,有人花9900元网购了一辆电动三轮车,谁知买到的却是一辆违法生产的“黑车”。

    2016年底,钱某从网上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配送快、服务好、实物也和网站图片完全相符,钱某觉得这是一次不错的购物经历。然而,这辆车到手的第二天就出了问题。这天,他驾驶这辆车经过十字路口时看到红灯赶紧握住刹车,可是车却怎么也停不下来。这时他才意识到——刹车失灵,这辆新车质量有问题!他只得用双脚撑地,努力让车停下来,可由于惯性太大,最终还是撞上了前方直行车辆。

    经交警勘验,钱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属于违法产品,不能上路。本次事故中,钱某在交通指示灯呈红色的情况下仍然继续行驶,导致事故发生,因此负全责。事故双方协商后,由钱某赔付对方维修费1200元。

    回家后,钱某赶忙翻出这辆新车的说明书,一查才发现,该车的生产商果真没有生产资质,出售的电动车也没有标示产品质量标准,属于未经检验的违法产品。为此,他致电生产商,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可对方置之不理。钱某一怒之下将生产商诉至苏州工业园区法院,请求判决生产商返还购物款,并给予三倍赔偿。

    在法院的主持下,被告生产商认识到自己的生产销售行为存在违法之处。经法官调解,原、被告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原告钱某将电动三轮车退回原厂,被告生产商承担退货运费并返还全部货款,另赔偿钱某1.3万元。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要注意对货品、生产方、销售方进行资格审查,尽量选择官方旗舰店等靠谱网店。收到“三无”产品后,应及时拍照取证,固定证据,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说明的是,通过诉讼解决该类问题,可能需要经历立案、审理、调解、判决甚至强制执行程序,耗时较长。在遇到网购产生的小额纠纷或退换货问题时,消费者可直接向网购平台投诉,或者通过拨打12315请求消保委调处。 (王 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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