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消费者叶女士向相城区12315热线投诉称,1月20日,她从外地出差来到苏州,在苏州某餐饮连锁管理公司繁花中心店就餐时,被点心中一粒小石子磕去右侧下方牙齿一大块,上方牙齿也有受损。当时疼痛难忍,她先后去牙博士口腔医院和苏大附属第一医院诊断,两院医生分别建议做嵌体和全瓷修复术,嵌体修复费用需几千元,全瓷修复费用更高,需几万元,而且耗时需一个月。为此,叶女士与餐饮店协商,因两天后就要离苏,无法在苏州治疗,希望店方赔偿她诊疗费、误工费、必要交通费等约8000元。该店工作人员口头承诺承担她与治疗有关的一切费用,但当叶女士要求店方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时,该店工作人员以种种理由推诿。
21日早晨,叶女士因牙齿疼得无法进食,只能到苏州口腔医院作临时性处理,打算回家后再作进一步治疗。从医院出来后,她再次与餐饮店协商,店方还是推诿,试图让她在一份不实的所谓“事情经过”上签字。事发至今,该店经理始终不露面,仅让一名厨师、大堂经理与叶女士周旋,并且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拒绝承担责任。无奈之下,叶女士向12315热线投诉,希望消保委介入,促使此纠纷合理解决。
1月24日,相城区消保委元和分会接到12315热线转办单后,联系被诉餐饮店核实情况,这时该店经理终于露面,解释说,店方承诺叶女士回家就医后,持医疗凭证来他们店报销,这个承诺没有改变过。分会工作人员质问对方,既然“承诺没变”,为何不能书面写一份承诺书,让叶女士放心回家就医。
随后,分会工作人员及时将店方的意见告知叶女士,建议她先进行治疗,并将治疗期间的相关凭证保存好,以便于今后的调解或者诉讼。
(汤美蓉 萧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