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草案)》下简称《办法(草案)》。会议指出,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有力措施和具体行动,是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有望成为继交强险之后,全国大范围推广实施的第二个强制保险产品。《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里的“强制投保范围”,涉及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领域。
相关内容如下: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本办法第二条所称环境高风险生产经营活动。“从事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Ⅲ类及以上高风险放射源的移动探伤、测井。”
值得关注的是,原料药行业作为污染较大的行业,未来将逐渐承受愈来愈大的环保高压。综合实力强的企业要投入大量资金加强环保治理,而一些管理不善、环保不达标的小企业则面临限产或停产,治污能力及成本控制将成为未来制药企业的核心竞争要素。可以预见,环保压力将进一步加剧原料药行业洗牌,促使原料药产业整合提速。 (肖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