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旅游业已经成为高度关注和着重发展的朝阳产业和支柱性产业。全域旅游更无止境,在全域旅游发展新时代,更需要按照《条例》的具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融合发展,改变过去以景区景点带动旅游发展的模式,切实走“城市即旅游,旅游即城市”的全域旅游发展之路,突出加强具有龙头性、带动力强的旅游大项目,继续完善与强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乡村振兴推动乡村旅游品质发展,加快建设“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强市。适时出台旅游与农业、工业、文化、商务、教育、体育等领域的产业融合发展举措,重点是吸引社会资本和大型企业参与旅游发展,制定奖励与扶持政策。努力出台规范民宿发展的法律法规。助力依法建旅规范化。使《条例》解读和说明更加明确相关内容,既是要求,更是强化,以便操作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