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港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查获一起销售从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案件。
当日,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辖区一家超市销售的169包规格为500克精制盐(未加碘)、577包规格为400克的海藻碘食用盐、1261包规格为400克“淮盐低钠盐”和1160包规格为500克的精制食用盐,并无法提供供应商的相关资质材料。执法人员当场对违法购进的食盐进行查扣。
经调查,该超市从2018年6月11日起从常熟宝来货物配送服务部购进上述4种食盐,共购进2次,第一次出货单遗失,食盐具体数量和货值无法查清。第二次购进食盐合计金额3000多元。该超市与常熟宝来货物配送服务部没有签订购货协议,也没有常熟宝来货物配送服务部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质文件。超市从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按照销售价格标签,现场销售的食盐货值为7300元,其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发布的《食盐专营办法》第十六条“食盐零售单位应当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的规定。目前,分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没收违法购进的食盐。 (刘彦庆 谢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