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消费者王先生带着女儿赶到姑苏区消保委反映情况。王先生说,他女儿今年十二岁,从小学习电子琴,今年准备参加考级,就到位于干将西路的一家琴行为她购买了考前培训课程,考试报名事宜也委托琴行进行。8月9日一早,王先生带着女儿从昆山家中赶到考点26中准备参加考试,却被门口保安告知考试已于前两天结束。王先生当即傻眼,拿出准考证看仔细,上面分明写着考试时间8月9日上午9:00到10:00。王先生急忙赶到琴行询问,琴行工作人员承认准考证书写错误,但无法满足王先生提出的补考及赔偿要求,遂王先生只能到区消保委求助。
姑苏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听完事情经过后立即联系了琴行,对方比较配合,马上派人赶来参加调解。原来,王先生为女儿报考的是由上海音乐学院承办的社会艺术等级考试乐理考试B级,考试时间是8月6日及8月7日两天。琴行承认准考证书写错误,亦愿意承担相关责任,但因此类考试不设补考,且一年只有两次,时间分别为1月及8月,因此王先生提出的补考要求肯定是无法做到的。另一方面,琴行指出王先生也有一定过错,琴行称每一个报名的学生都会拿到一张考试通知,上面清楚地写明了考试时间,而且王先生的女儿也定期到考点26中内上课,上课过程中教师或同学也会提到考试事宜,因此推断王先生应当知晓准确的考试时间。姑苏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虽然王先生有其他途径可以了解到考试时间,但琴行写错准考证是事实,应承担主要责任。经调解,明年1月再次参加考试的费用由琴行承担,考试前王先生自行聘请教师为女儿培训五个课时,课程费用由琴行承担,对此王先生表示感到满意。 (苏肖 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