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消费者孙先生在奥体中心欧悦真冰场办理一张10次卡,每次50元,付款500元。他在与冰场签订《欧悦真冰场课程/学员协议》时,协议上没有写明有有效期;其后去滑冰时,也没有任何工作人员告知他此卡有有效期。当时,他在9月中旬去消费时,工作人员告知他,该卡已经过期不能够使用了。他感到莫名其妙,其实卡还可以使用7次,怎么商家说不能用了就不可用呢?9月24日,他前往冰场与商家协商,商家只同意提供最长一个月的有效期。他认为这个有效期不能够接受,怎么可以商家单方面说了算呢?于是,他向苏州工业园区12315热线投诉,希望在消保委的帮助下,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苏州工业园区消保委接诉后,工作人员向双方进一步核实情况,并对冰场负责人明确指出,依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预付卡不得设定有效期,希望能够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不得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纠纷。冰场负责人表示,完全接受消保委工作人员的批评教育,今后一定增强法制意识,一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消费者剩余的7次,可以不设定时限继续使用,对给消费者带来的不愉快,表示诚挚的歉意。消费者对此结果表示接受。 (朱雪梅 王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