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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1-29

预付卡隐患亟待重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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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许多大型商超、餐饮企业乃至街头理发店、洗车行,都推出“会员卡”、“购物卡”或“储值卡”等形式的单用途预付卡(以下简称“预付卡”)。该卡由于资金周转快、吸引稳定客源、无需贷款利息而受商家追捧,同时因方便快捷、优惠力度大吸引大量消费者使用,逐渐成为一种流行的消费方式,但由此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穷。

    预付费卡行业套现跑路、商业欺诈频发。据统计,姑苏区2018年通过全国、苏州12315平台中接到涉及预付卡的投诉举报共95件,其中大多与商家关门跑路、服务质量缩水、新店不认旧店账有关。对此,姑苏区市场监督局建议:

    1、明确监管主体,扩大监管范围。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明确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责任,并加强部门协调、强化监管联动;进一步拓宽监管范围,尽可能涵盖个体工商户、私营店主、网络预付平台等主体;尤其是针对美容、健身等频繁跑路、纠纷多发的重点领域,更应尽快纳入到法规明文监管的发行主体中,实现监管无死角、零遗漏。

    2、建立审批制度,开立备用金账户。明确规定商家在发卡前必须进行备案登记,并出具资质证明;备案部门根据其资产状况、经营情况、经营者征信是否良好,进行科学评估,向商家提供建议发卡额度。同时,实行资金存管制度,该笔资金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专门设立,按实际发卡金额的一定比例缴存,在人民银行备案后,实行专款专用,由第三方平台监管;一旦发生倒闭或“跑路”,该笔资金作为履约担保,可用于赔付消费者。

    3、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风险预警制度。通过大数据实现对发卡行为的即知即管,加强对企业经营状况、预收资金流向的实时监控与管理,预估风险,提前预案。建立单用途预付卡联网核查系统,并对社会公众开放,提高商户信息透明度,以便有效监督和放心消费。对于超出行政部门建议发卡额度20%及以上的商家,在系统中进行风险预警,提高消费者警惕性。

    4、建立格式合同监管,完善征信管理体系。主体监管部门可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制定格式合同,明确“通用条款”、“必须记载的事项”和“不得规定的事项”等条款,以及纠纷解决和退费适用标准等,从而从源头上降低预付卡消费风险。同时,人民银行进一步完善征信管理体系,将商家信用与经营者个人信用相结合,把预付卡消费失信行为纳入征信系统,信用记录高度共享,定期公布“老赖”名单,加大失信惩处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使失信者在注册登记、事项审批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甚至在购票、出国等日常生活中都寸步难行,提高失信成本。

(续11.22.三版头条)

(张晗 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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