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隐患亟待重视下未成年人购买手机 市监助力解决纠纷消费者接受婚介服务需谨慎防盗门开关时现异响 消保委调解终解决“无效”退款不兑现消保委调解得解决欢迎订阅《消费者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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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1-29

“无效”退款不兑现消保委调解得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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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相城区消费者俞先生因甲沟炎,经多方治疗无效又不退钱,随后向该区消保委投诉。

    5月份,俞先生在相城区采莲路一家脚艺店,得到商家承诺“可以帮服务对象彻底治理好嵌甲,治不好可退钱。”三个月后,俞先生最后一次来到该脚艺店做完脚,却让他付费100元。原来的修脚师傅已找不到了,店员告知那师傅已辞职,老板也易主了。俞先生觉得商家欺骗消费者,承诺不兑现,欲找商家理论,原店老板电话不接。俞先生遂向苏州市12345电话投诉,希望得到帮助。

    相城区消保委元和分会接诉后,随即联系双方进行核实情况调解。消费者如是说,足浴店广告显示屏写着:“治疗嵌甲无效退款!”正发愁有甲沟炎的俞先生看到了希望,在得到店内确切承诺后,俞先生当即付款509元,并陆续接受过几次服务。三个月后,指甲长出来还是老样子,于是俞先生要求根据原先的承诺退款。

    分会工作人员向其指出,收款单位是足浴店怎么解释呢?显示屏承诺又怎么解释?同时告知商家,如果变更负责人,必须要妥善处理好债务等相关义务,不然消费者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诉,届时将帮其列入异常经营,后果自负。商家负责人表示核实下情况。不一会儿,商家来电表示愿意和解,但是不解俞先生为什么付的是506元,称该店120元一次,共四次为俞先生服务过,应该是480,要求俞先生提供消费明细。但是俞先生提供的凭证字迹已消失,无法辨认。

    8月30日,俞先生电话告知分会工作人员,商家已退还他相关费用,感谢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态度。 (徐敏 萧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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