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整治“非法一日游”动真格姑苏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网络授课的思考与建议(上)沙发质量差 市监帮维权买家具遇烦恼 消保委解忧愁购买食品多留心防范意识不可少维护消费者权益 反映消费者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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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2-13

姑苏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网络授课的思考与建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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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授课、知识付费如今已成为一种新型业态,但由于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教育平台良莠不齐,网络授课暴露出一些乱象。据统计,截止2018年12月中旬,姑苏区市长监管局今年以来在12315平台共受理涉及网上授课类投诉举报119件(其中投诉58件、举报61件)。

    目前,网络授课存在的主要问题归结为:

    1、准入门槛低。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发展至今,监管制度已较为完善,在创立伊始必须经由教育部门审批,对准入资质要求较高。反观线上课程,大多由教育平台或辅导软件推出,其注册主体绝大部分都是以信息公司名义注册的,准入门槛较低。因此,很多机构和创业者纷纷将眼光投向了线上。根据江苏省网络交易监测系统数据统计,姑苏区目前在线教育、培训网站已有136家。

    2、缺乏统一监管。网络授课属于新生行业,统一健全的监管体系尚未建立,易出现多头监管现象。从监管领域来看,登记注册、广告宣传归市场监管部门监管,网络技术上归工信部门监管,教学内容属于教育部门监管。从管辖权限来看,部分在线教学的机构登记住所与实际授课地点不符,学员更是遍布大江南北,造成传统行政执法的属地管理难以起到有力监管。

    3、投诉维权难。网络授课的全部服务基本都在网络上进行,消费者仅凭网站宣传来了解教育商品,对师资力量、教学质量没有直观体验。且多数为预付费,发现欺诈行为后投诉维权十分困难。一是取证过程困难。倘若在线课程实际效果与宣传内容存在差异,这种主观的感官差异很难用数据或量化的证据予以证明。二是作为数字化商品,在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维权索赔时法律适用存在困难;新出台的《电商法》2019年1月1日实施,实施前仍存在一段时间的真空地段。三是部分培训机构无固定培训地点、无办学资质,执法过程中常遇到“人去楼空”的情况,难以找到当事人。(苏监 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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