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是现代生活中常见的一项经济活动,由此产生的各种纠纷亦不鲜见。比如装修公司装修了一部分,剩余部分由他人继续装修完成,如何结算装修款就极易产生纠纷。太仓市人民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个案件。
2017年7月,苏州某装饰公司与陈某签订装修合同,为陈某即将经营的饭店进行装修。装修过程中双方产生矛盾,在苏州某装饰公司完成部分工程后,陈某找他人完成了饭店的装修。该装饰公司向陈某主张工程款时遭到了陈某拒绝,该装饰公司就此诉至法院。在该案审理中,因整个装修工程已经结束,苏州某装饰公司在退出时,双方也未对已完成的装修内容进行确定,如何确定该装饰公司完成的工程量成为难点,也成为该案的争议焦点。承办法官在做了大量工作,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组织原、被告双方及相关施工人员对装修现场的装修内容逐一进行核对,从而完成了装修工程量的确认。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结合该装饰公司的报价单,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妥善解决了纠纷。
法官提醒:房屋装修几乎是每个家庭都需经历的一项活动。在选择装修人员时一定要选择具备资质、管理完善的装修公司,要求装修公司提供详尽的报价单,并签订正式的装修合同,不要将装修工程包给个人。在装修过程中,一旦对装修公司的装修工作不满意又不能妥善解决,需要解除装修合同另寻他人时,需跟装修公司对已完工程量结合报价单进行装修款的结算,以免之后的不便及矛盾加剧。 (滕万波 肖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