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吴江区首例通过微信红包赌博案,两名刑事被告人因犯开设赌场罪,受到应有的法律处罚。
2017年,无业人员贾某偶然加入一个抢红包微信群,玩了一段时间后,贾某发现与其参与,不如自己当群主更来得赚钱。于是贾某自己建立起微信群,做起微信抢红包赌博的“庄家”。微信群建起后,贾某把之前一起抢红包认识的赌友拉进群,并找人设计了一张宣传海报,以招揽更多人进群抢红包。
在微信群里,贾某每天负责发第一个红包,剩下的红包由抢到金额最少的人接着发,一直到结束。在此期间,群内禁止发言,除贾某外,其他成员禁止使用抢红包的软件。如果有人抢到特定的数字,贾某再进行额外的奖励。由于贾某每次都能抢到红包,除了启动的第一个红包和所谓“奖励”外,多余的款项就是他的获利。就这样,该微信抢红包赌博群每日的赌资达到数万元。因为微信应用程序对用户每天发送红包有数量限制,贾某又找来王某代发红包,贾某也是通过发放“奖励”的方式与王某分成。猖獗的赌博行为很快引起警方的注意,公安部门根据线报一举打掉这个疯狂的赌博微信群,并将贾某、王某抓获归案。据公安机关核算,在短时间内,贾某就获利数万元。
案件进入审理后,法院依法审理查明案情,判决贾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王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并对二人的犯罪所得进行追缴。
法官提醒:微信抢红包是微信的一款娱乐软件,同事或者朋友间通过在微信群中抢红包增进互动、增加友谊是好事,但如果有人心生歹念,将这种娱乐变成赌博敛财的工具,必然会被发现,并受到法律的制裁,奉劝微信用户合法使用应用程序,切莫触犯法律。
(赫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