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4日,消费者马先生向12315投诉称,他在2018年双十一购买了金策堂专卖店的洗手液、洗洁精等商品,并在双十一之前于支付了定金,双十一当天支付了尾款。付款成功后订单显示会在7日内发货,但是快等到11月末了商家也没发货。马先生多次联系商家均无结果,他认为商家欺诈,要求商家按照《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退一赔三,不足500元赔500元。
相城区市监局一分局接到转办单后,分局工作人员立即与店方负责人联系。商家称,因双十一期间客户多,他们销售的商品也多,货源供给不上,要商品到了才能发货,该负责人还表示当月可以发货。了解情况后,分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马先生,向其说明原由,马先生也表示理解。其后,店方负责人联系马先生向其表达歉意,并保证货一到就立即为马先生发货,马先生同意并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顾玉林 潇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