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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1-10

2018年苏州市食品药品“两法衔接”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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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苏州市食药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加强与公安、检察等刑事司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对食药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食品药品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全市食品药品“两法衔接”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组织领导得到进一步强化。2018年6月,市政府组织召开2018年度全市食品药品“两法衔接”工作座谈会,市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做讲话,市食药监局及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委、市法制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分析研判了全市食品药品“两法衔接”工作形势,研究商议了热点难点问题,并全面部署了下一阶段的“两法衔接”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驻食药监检察官办公室实现全覆盖。2018年,市食药监局着力推进检察机关驻食药监检察官办公室机制建设,6月28日,市检察院驻市食药监局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揭牌,随后全市各地陆续设立驻食药监检察官办公室,截止11月底,我市在省内率先实现了各市区检察机关驻食药监检察官办公室的全覆盖。

    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联合查办力度不断加大。依托驻食药监警务室平台,全市食药监部门与公安部门在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办上配合愈加紧密,在线索共享化、信息互通度、会商覆盖面、研判共识点、联动及时性等方面均得到新的深化,两部门联合查办案件已实现常态化,全市各级食药监稽查执法人员多次外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抓捕工作。

    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数量创历史新高。2018年1月至11月,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176件,达到2017年全年移送总量的130%。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稽查执法部门配合公安部门查办了多件案值超过千万的大案要案和公安部部督案件。

    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市食药监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通知,对做好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食药监部门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加强联动,对有关食品药品犯罪人员实施了禁业限制,防止刑满释放人员“重操旧业”。

    技术支撑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大。为保障刑事司法部门在查办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过程中对涉案产品检验检测的需求,市食药监局2018年安排了600批次的药品市抽计划和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抽检,着重用于配合公安机关查办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的抽检,上述抽检针对性和靶向性强,从中发现和查办了一批涉嫌犯罪案件;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为支持公安部门办案,多次开辟“绿色应急通道”,安排业务骨干加班加点完成检验工作。

    食品药品涉案产品认定工作高质高效运转。为支撑全市各级公安部门办理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截止目前,市食药监局共出具各类假药、有毒有害食品认定公文230多份,涉及近千个批次的产品。在办理实效上,对公安部门因采取强制措施需要而向市食药监局提出的涉案产品定性认定请求,开辟“绿色通道”,其中,加急处理认定20多份;在办理质量上,至今尚未有因认定问题而发生案件定性出现异议的情况。

    积极为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查办提供专家意见支撑。基于食品药品的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在疑难复杂涉刑案件的查办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了专家意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2018年以来,为支持公安机关办案,市食药监局协同公安部门参加了省食品安全专家论证会;组织召开了有关案件的专家论证会;为有关县区组织的专家论证会推荐了专家。 (朱佳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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