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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3-28

房屋装修起纠纷市监调解来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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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居家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装饰装修成为家庭重大消费项目。同时由于家装公司的水平和资质参差不齐,家装市场极容易出现工程纠纷,如转包、装修质量、拖延工期等情况。近日,市场监督管理局锦丰分局成功调解一起装修合同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000元。

    消费者黄先生买了新房之后,想着给自己家的院子好好地装饰一下,于是2018年9月30日与某景观装饰公司签订一份装修合同,总价7万5,先交了5万元,合同约定装修时间为10月8号到12月28号。结果装修期满后,黄先生发现自已的院子被整的一片狼藉,施工有效进度才达到三分之一,电线水管乱放乱堆,假山水池漏水等问题不断,黄先生很气愤,于是找装修公司的负责人要求说明情况。结果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装修公司没有说法而且也联系不上了。无奈之下黄先生向市场监管局锦丰分局寻求帮助,要求该公司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分局工作人员接诉后,第一时间对黄先生所反映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掌握情况后,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调解过程中,黄先生提供了合同的文本、装修公司的收据以及其他补充协议,证据材料十分充分,合同里约定的违约条款非常明确,经过核实,该装修公司确实违约了,最后公司负责人也意识到自己应该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意退还黄先生工程款15000元,一次性解决纠纷。

(承荣 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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