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姑苏区消保委观前分会接投诉人许先生称,他曾在网上订购了一部手机。购买后,因许先生个人原因将手机屏幕左上角摔出了裂纹。后来发现手机开不了机。于是他便将手机带到苹果官网授权的百邦售后维修店维修手机。
当时店里的工作人员称只要花1148元更换屏幕就可以完成了。手机主板上的问题,因为手机在保修期内,苹果官网会免费帮助维修。这样,许先生就排队等待维修事宜。期间,售后的工作人员又告之说要收取2488元的返厂换新机和维修主板的费用。这样可以帮助返厂换新机,就不更换屏幕了。但是许先生对此很不满,他认为,现在已经确认是屏幕问题,只需要维修屏幕就可以了。对此,维修人员却坚持要返厂维修,说这是本行的规定。由于双方争执不下,许先生只得向消保委投诉寻求协调解决。
姑苏区消保委观前分会自接到了投诉电话后,便联系双方进行调解。观前消保委工作人员在调查中确认了许先生的这一纠纷,其矛盾主要集中在维修是更换屏幕还是更换新手机的焦点上问题上。许先生认为商家的售后维修服务有强制消费的嫌疑。对此,消保委对照了有关“强制消费”的相关法律。所谓强制消费,也称强制性交易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排挤其他经营者的行为。。从法律意义上讲,消费者是为个人的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称的消费者包含三个含义:1、消费者是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人。2、消费者购买、使用的商品和接受的服务是由经营者提供的;3、消费者是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为了生活消费需要,就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生存和发展而消耗物质产品、精神产品或消耗劳动服务。许先生手机因使用问题出现了屏幕裂纹,根据检测只需更换屏幕就可以了。而更换新手机是许先生不需要的。这当然不能强加于人。经消保委的“消法”宣传教育和耐心调解,商家维修服务部门最后表示接受。双方最终也达成了一致的意见。
(观肖 亚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