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相城区消保委元和分会接到一起求助电话,一位女士称,其2017年6月10日在相城区凯蒂拉克汽车销售店看中一辆车,当即付定金1万元,在临近取车时,家中突然发生变故,生意失败债台高筑。当时就和销售业务员协商,车可能买不了,能否退还定金。销售员回复:“你先放着,可以等你有钱了再来买。”求助者今年考虑到今后可能也买不了这辆车,恳请消保委帮助其退还定金。
分会工作人员惊讶其为何近两年了才想到求助?求助者称,当时家中有事耽搁了,一言难尽,并称因人在外地,不方便找商家当面交涉。不过她曾在2017年和2018年两次找商家协商退款事宜未果,如果定金能退回来可以还家中债务,不奢望商家全额退款,哪怕退一点儿是一点儿,实在是家中急需资金。听说有消保委这个组织,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才拔打元和分会的电话来求助。
分会工作人员听闻这位女士发出哽咽的声音,一边安抚其心情,一边与其分析:因事情相隔时间太长了,我们可以帮你向商家咨询甚至求情,但是你要做好思想准备。3月7日,元和分会联系商家凌经理,向其说明消费者的情况:“定金按照法律规定是不退的,商家能否特事特办?”凌经理笑着说:作为买卖双方,消费关系确定后,原则上定金是不退的。总是有消费者事后来退款,有的是改买别家的车,有的是说家里人不同意,什么类型的都有,唱苦肉计申请退款的也有,都是千方百计找理由退款。
分会工作人员向凌经理说明,徐女士不像是假装的,应该是真遇上困难,商家能否酌情向单位上级请示一下,权当做好事,凌经理回复会考虑消保委的建议。
2019年3月13日,分会工作人员再次联系双方开始调解,原来投诉人并不是当事人,当事人徐先生因特殊原因(个人隐私)确实买不了车,也不能来办理退款事宜,便让委托代理人前来协商退定金事宜,见代理人言词恳切,商家经过多方考虑,本着双方友好协商的态度,同意扣除相关费用,退还定金5000元,转帐到当事人徐先生帐户。随后消保委回访消费者,徐先生由衷感谢工作人员热心、耐心的工作态度以及商家的理解之情,才使他顺利拿到这笔款,解了燃眉之急。 (潘汉雄 萧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