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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4-29

苏州开展对违法宣称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清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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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药监局《江苏省药监局关于深入开展违法宣称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苏州市局及时部署,督导各地开展清查工作。
    一是及时梳理平台信息,清理涉及产品。梳理当前苏州市化妆品非特备案平台3万多个备案产品中不属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范围的产品备案信息,对梳理清查出的违法宣称“药妆”“EGF(表皮生长因子)”、干细胞产品,要求企业自行注销或申请省局强制注销。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全市各地及时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含委托生产企业)进行检查,特别是对“药妆”“EGF”、干细胞违法宣称的产品,对前期被强制注销或自我注销的产品,都进行了现场核实。对备案企业涉及违法宣称的产品,已责令各相关企业采取整改措施,停止生产、销售涉及产品,市场已有销售的已全部责令企业召回,后续各市(区)局将对相关企业跟踪检查确认。
    三是规范企业备案信息,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按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备案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备案审核和备案后检查,重点检查产品标签宣称和原料使用情况,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化妆品市场。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按规定提交产品备案信息,组织企业对已经提交备案的产品进行全面自查清理。
(肖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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