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全力营造汽车市场放心消费环境相城市监二分局行政约谈家具经营户购买的电器应尽早提货化解消费纠纷新途径党员志愿者促和解购买家具发货难市监部门助维权欢迎订阅《消费者周刊》
第03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18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5-16

苏州全力营造汽车市场放心消费环境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随着汽车消费市场日益发展,汽车类的消费纠纷也越来越引起关注,据统计,2018年苏州市汽车销售及服务类投诉共816件,与2017年基本持平。其中超七成集中于售后服务、合同及质量问题。主要表现有哪些?

    订金(预付款)承诺退却不退: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经营者往往会要求消费者先缴纳一部分订金(预付款),并以口头承诺的形式承诺消费者该订金(预付款)随时可退,但消费者要求退款时,经营者又会以没有书面约定或其他借口拒绝或拖延。

    合同类纠纷:经营者在销售汽车时未尽到向消费者充分告知购车合同相关条款的义务,导致消费者对合同产生误解并发生消费纠纷。部分经营者还存在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拒不履行相关条款的情况。

    附加不合理条件的销售行为:为了吸引客户,经营者往往会推出各类低价促销方式销售汽车,但在这各类低价促销方式中却存在着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强制消费者接受代办贷款、汽车装潢、代理上牌等有偿增值服务。

    同时,在汽车质量方面,发动机漏油、水箱漏水、电瓶没电等现象的投诉也时有发生。

    为共同维护遵法守法环境,营造汽车市场放心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向全市广大汽车行业企业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苏州市汽车销售和维修服务价格行为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规定,依法经营,诚信交易,推动我市汽车服务行业更好更快健康发展。

    二、汽车行业企业经营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整顿自身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自觉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严格职业操守,交付合格汽车产品,依法提供发票、服务单据、三包凭证等随车文件。不得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必须在经营场所明示各项收费服务标准,不准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额外费用。

    四、严守契约精神,履行合同义务,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不得强制交易。不准强制愿意全款买车的消费者接受分期付款。

    五、倡导建立并向社会公示企业服务标准,以企业标准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及广大消费者的意见建议,畅通汽车消费纠纷处理渠道,健全完善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公平合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矛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自觉接受有关行政部门、消保委、行业协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管理,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八、消费者要按照正规纠纷处理渠道及办法解决纠纷,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杜绝违背社会公德及法律法规的行为。 (朱佳范)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消费者周刊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盘胥路485号   邮编:2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