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全力营造汽车市场放心消费环境相城市监二分局行政约谈家具经营户购买的电器应尽早提货化解消费纠纷新途径党员志愿者促和解购买家具发货难市监部门助维权欢迎订阅《消费者周刊》
第03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18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5-16

化解消费纠纷新途径党员志愿者促和解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5月5日上午,昆山市消保委周庄分会接到12345热线平台转来的投诉。5月3日,消费者刘女士一家来周庄游玩,期间在景区内某店铺购买了一双儿童鞋,付款后小孩子便直接穿在脚上出门游玩。过了一会刘女士又回到店中,说小孩子穿了一会感觉尺码偏大了,想更换,但店家表示没有相同款式的尺码,无法更换,于是消费者要求退款,但商家拒绝退款,刘女士表示商家此行为不合理,故通过12345热线进行了投诉。

    周庄分会接诉后,立即联系了该店附近的消费维权党员志愿者,说明了事件经过,并和志愿者共同赶往该店铺,进一步了解了事情的详细过程。经过消费维权党员志愿者对经营户耐心细致的法律宣传和情况分析,店家在现场主动和消费者联系,最终消费者和店家达成一致,同意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由商家负责为刘女士更换一双同款式的鞋子,进行自我和解。

    此次调解,是周庄镇个协党支部组建“消费维权党员志愿者”队伍后的又一成功案例,充分体现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个协党支部“党建+消费维权”的工作思路是符合周庄旅游特点的,用实际行动突出了基层调解的仪式感、参与性和典型性,以点带面,共同营造周庄旅游景区文明经营、诚信服务的消费理念,进一步贯彻落实了党员先锋“带头参与公益服务,助力文明创建”、“带头协调各方权益,维护和谐稳定”的“十带头”宗旨。

(吴林峰 萧铣)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消费者周刊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盘胥路485号   邮编:2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