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全力营造汽车市场放心消费环境相城市监二分局行政约谈家具经营户购买的电器应尽早提货化解消费纠纷新途径党员志愿者促和解购买家具发货难市监部门助维权欢迎订阅《消费者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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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5-16

购买家具发货难市监部门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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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消费者裴先生分别通过12345、12315热线平台反映称,他在相城经济开发区某家具公司购买了一套家具,约定送货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但是至今都没有发货,希望有关部门协调尽快发货并给予合理解释。

    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分局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核实情况。对于裴先生的投诉内容,被投诉方浙江利豪家具公司负责人赖经理给予了另一种说法。其表示,裴先生家里一直没有装修好,是消费者不让发货,自己对此也很无奈,家具早就做好了,可以随时发货。对于裴先生的赔偿要求,赖经理表示愿意赔偿2000元。对此说法裴先生却不同意,认为是厂家的一面之词。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3月13日,分局工作人员再次联系裴先生得知,双方已达成一致,不用赔偿经济损失,赖经理愿意赠送一款家具。但是几天后,裴先生再次来电希望分局工作人员再次协调,表示经过考虑后,还是愿意接受2000元的赔偿金额,不想要赠送家具。

    分局工作人员立即再次联系赖经理说明情况,最终约定3月23日为裴先生送货,并将赔偿金一并带到。裴先生收到家具和赔偿金后,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市场监管部门友情提醒:买卖双方都要以诚信为本,才能让消费更放心。 (刘燕飞 鑫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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