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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8-29

法官提示旺季旅游三点风险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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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炎炎酷暑已经退温,开学季即将到来,家长们都准备抓住假期的尾巴带孩子出去游山玩水,法官提示旺季旅游牢记四点法律风险,避免“入坑”。
    一是交通延误致旅游行程缩短、服务品质降低,申请退费要牢记。基于省心、省事、省钱、省力等现实考虑,许多游客往往倾向于选择跟团游,由旅行社统一安排交通、住宿、饮食、游玩等。但在跟团游过程中,许多旅行社基于成本等因素的考量,往往会在长途旅行时安排游客乘坐“廉价”或“红眼”航班,短途则选择公共汽车,上述出行方式在旅游旺季往往受天气、地质及交通拥堵状况等影响较大,导致游客因航班晚点、道路拥堵等无法按原定行程享受相应的旅游服务。此时,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因公共交通工具延误致合同不能按约履行(如改变行程、遗漏景点、减少项目等)的,游客有权要求旅行社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是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频现,慎选旅行社要牢记。目前市场上依然存在许多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现象,一些未取得旅游经营资质的“黑社”、“黑车”、“黑店”、“黑导”坑骗、欺诈游客行为屡禁不止,一些企业通过发布虚假旅游广告、散步不实信息,超范围经营旅游及相关业务,并采取不法手段误导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城市周边游和一日游宰客现象较为普遍。部分旅行社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不高,转而采用挂靠、承包、合伙等方式非法转让经营许可并从中牟利,对于实际的旅游经营者所提供给游客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则不管不问,严重影响旅游体验,外出旅行千万牢记慎选旅行社。
    三是线上宣传与线下旅游服务内容不一致,固定证据要牢记。随着移动智能的不断发展,旅游经营者更多的采取线上推广的方式进行旅游服务营销,旅游者也更多的在线上进行旅游行程的了解、预订及购买等操作,这虽然为旅游者在服务订购方面提供了较大便利,但囿于线上宣传的实际体验性不足,导致部分旅游经营者为招揽游客、同业竞争而进行虚假宣传,但在实际的旅游服务提供过程中则隐形更改行程、压缩游览时间,降低或变相降低服务质量及标准等。面对此种现象,许多游客基于跟团游中的弱势地位及维权取证难度大等因素,往往选择忍气吞声,即便有部分游客在旅游结束后选择诉至法院,但因旅游行程已经结束,且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未能及时有效固定相应证据,加大了游客因缺乏直接证据而败诉的风险。在此提醒,线上选择旅游攻略的,千万记得通过截图、拍照等方式保留证据。 (康咏凯 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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