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港法院开发区法庭驻庭调解室接收物业诉前调解案件19件,原告均为吉丰物业公司,被告均系张家港市杨舍镇百桥新村二期的业主,两位人民调解员收到案件材料后立即与物业公司及业主进行电话联系,并顶着烈日,到小区实地了解情况,与物业公司和业主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与协调,并根据每个案件的不同情况提出相应调解方案。
经调解,8名业主当场同意缴纳物业费,其余案件的调解工作也正在进一步进行中。物业公司负责人也表示将积极配合诉前调解工作,尽量将纠纷化解在庭审之前。社区负责人表示将尽力做好协助调解。两位人民调解员还与到场参与调解的社区的基层调解员和社区负责人进行了良好沟通并现场分享了调解经验,初步形成多方发力联动调解的工作局面。 (顾伟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