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分局就成功调解了一起汽车消费纠纷,帮助消费者全额退款退车。
近日,张家港市凤凰镇消费者王先生火气冲冲地找到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分局寻求帮助。据王先生介绍,他于一年前购买的一辆厢式货车反复出现发动机故障,维修多次后,该故障仍然存在,已经严重影响他拉货做生意。王先生多次要求商家退款退车,但商家只愿意修理,不同意退款。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王先生来到凤凰分局进行投诉。
根据王先生反映的情况,凤凰分局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调查,王先生于2018年11月29日与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了订购合同,购买了一辆厢式货车,总价118000元,但是购车后不到一个月就发现发动机故障灯亮,后多次进行维修,每次都是刚修理完后行驶了一段时间,又重复出现同样的发动机故障。分局工作人员在买卖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再次查看了发动机故障灯,确认该车辆目前仍处于故障状态,双方对此无异议,但关于是否立即退款退车依旧存在很大争议。
公司方认为,他们一直很积极地在帮助王先生进行修理,希望能再次协调汽车厂家进行一次维修,如果修不好再进行退款流程,这需要一个月以上的时间;而王先生则坚决不同意上述方案,因为这辆货车屡屡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跑相同的路程要比同款车辆多使用一倍的油,已经严重影响了他的工作和生活,甚至还引起了家庭矛盾,他希望能立即进行退款退车,并且要求补偿半年的误工费用。
分局工作人员根据《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了现场调解,并明确指出,公司方提出的解决方案时间周期太长,且该故障随时可能在修理后再次出现,在这期间王先生无法正常使用车辆,只会进一步加大损失,所以这个方案不能得到支持。由于双方分歧很大,为了避免矛盾激化,尽快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该分局通过采取面对面、背对背的方式,多次对双方进行法律法规宣讲,做思想工作,希望双方能够相互体谅。
在分局工作人员反复的调解沟通下,销售商最终和王先生达成了退款退车的一致意见,并考虑到王先生购买这辆车时进行了贷款,为了进一步弥补消费者的损失,公司方最终给王先生退还了全部车款连同部分贷款利息共计122000元,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承诺尽快配合办理好车辆过户手续。该起纠纷最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双方都对市场监管部门表达了谢意。(张婷 肖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