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消费者王女士碰到一件烦心事,她在吴中区木渎某游泳馆,办理了一张婴儿游泳卡,本来是想给婴儿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却引起了纠纷。
事情缘起于王女士想让孩子学游泳,她听人介绍说婴儿学游泳好处很多,就在吴中区木渎某游泳馆办理了婴儿游泳卡(金卡),共计一年内50次的次卡,王女士当场实付2960元。王女士办卡后就带了孩子去游泳,但没想到由于孩子太小,游泳时一直有哭闹的情况发生。王女士坚持带孩子游了几次,但孩子实在无法游泳。另外,现场孩子一哭闹后工作人员就置之不理了,去管理其他游泳的孩子了。在这种情况下,王女士觉得服务体验效果是很差的,于是和该游泳馆老板沟通,表示要退卡。
可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该游泳馆老板的态度100%的强硬,说办理会员卡后无法退卡。王女士感到很不理解,办理的婴儿游泳卡消费了9次,现在还剩下43次。碰到这种情况不是消费者无理由退卡,而且不能退卡这个情况在办理之前也没有任何工作人员告知,也没有签过任何协议或者合同。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王女士向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希望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能体谅并且关注老百姓,帮助退卡并且加快这件事情的处理速度,因为游泳卡时间期限为1年,过期要失效的。
接此投诉后,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立即与某游泳馆的管理方,木渎悠方商场的相关负责人吕经理联系。经过协调吕经理表示,已多次与鱼乐贝贝店协商、沟通,该店给出处理方案:1、投诉人可将此卡转给自己的朋友或亲戚使用,只需与本店沟通备案即可。2、投诉人要求退卡,即不是本店的会员,店里同意给投诉人退卡,但要按非会员价即原价128元/次给予退款,投诉人已使用9次即1152元,扣掉此款1152元,退还投诉人1808元。 (吴士明 永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