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钱先生向姑苏区消保委观前分会投诉称,三年前他在观前地区某大商场买了一辆奔集牌电动车。最近他骑车回家时,该电动车车架突然断裂,导致人摔出去受了伤。他认为电动车车架断裂属质量问题,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观前分会工作人员接诉后查看了钱先生带来的购物凭证,发现这辆电动车刚刚过三年质量包修期(车架为2年)。按规定,商家对钱先生的车损人伤是没有责任的。至于车架断裂是否属质量问题,此车作为合格(有合格证)车辆,车架强度应该是达标的。车架强度是车子质量很重要的一个指标,之前国家检测不合格电动车中,就有车架强度检测,很多品牌或者杂牌车,为了偷工减料,所以才会导致车架断裂现象的发生。另外,使用者对车辆平时需要保养,一般电动车车架包修期是2年,在使用过程中,类似涉水之类是难免的,但是自己应该要注意,如果发现车架有裂纹或断裂前兆,一定要尽快送到维修站去检修,以免出现类似车架断裂问题。因此,此类已过质量保质期的纠纷消保委无法正常调处。如果商家为此愿意为消费者弥补一些损失,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总之,通过此事要引起消费者的重视,以便今后更有利地维护自身正当消费权益。
(亚日 观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