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刘先生在昆山时尚米兰婚纱摄影店选购一套4199元的婚纱摄影套餐,刷卡交了2000元定金。可刚付过定金,他改变主意,不想在时尚米兰拍摄了,向店家提出退定金要求。店家说,根据定金罚则,刘先生违约,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刘先生说,自己从交款到要求退款,前后只有10分钟时间,店家怎么就换了一副面孔。6月19日,他向昆山市12315热线投诉时说:“我的退款要求,实际上对店家没有任何经济损失,如果他们认为刷卡产生手续费,这笔费用我愿意承担。”
6月21日,昆山市消保委高新区分会接到12315热线转来投诉,分会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向被诉摄影店店长指出,即使刘先生违约,店方不同意退还定金,但《担保法》相关条款规定,定金只能按合同标的额的20%收取,店方只能收取839.8元,即4199元乘以20%。也就是说,店方将收取的2000元扣除839.8元,退还给刘先生1160.2元。被诉摄影店店长同意分会工作人员的说法,同意尽快把1160.2元退还到刘先生的银行卡中。
就此案,昆山市消保委高新区分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所谓定金罚则,就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付定金一方违约的,无权要求退还定金;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奉还。因此,消费者在交付定金时要三思而行,考虑周到后再交付。在没有充分考虑清楚的情况下,千万别盲目交付定金。 (昆消涛 萧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