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三季度,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国家空气净化产品及气体检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苏州市计量测试院)对家用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实施了定期监督抽查。
本次家用空气净化器的主要检验项目为:待机功率、能效比、噪声、颗粒物洁净空气量、甲醛洁净空气量、净化能效、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骚扰电压、骚扰功率。
本次共抽查产品30批次,合格30批次,合格率为100%。其中抽查苏州企业生产产品6批次。
消费警示
(一)购买时的常识
1、应仔细检查产品铭牌及其他标志和说明信息。安全方面空气净化器应满足电器安全和电磁兼容要求,净化性能方面产品应明示能效比(净化能效)、净化能效等级、洁净空气量、噪声、累积净化量等关键性能指标,优先考虑给出明确性能指标的产品,如宣称“高效除空气污染物”和“能效等级X类X级”两款产品优先考虑后者,因为企业对产品做了严格测试并根据新国标要求进行了能效备案工作,明确给出了净化能力的量化指标。
2、根据净化对象选择产品。如果有净化有害气体(如甲醛)的需求,选购产品时应注意是否具有该功能并明示洁净空气量,可以向经销商咨询索要机器的检测报告,同时可以关注能效标识,优先选购能效等级较高的产品。
3、应关注使用房间面积。建议选购与房屋面积适配大小洁净空气量的机器。一般情况下机器适用面积可通过颗粒物洁净空气量进行估算:S=0.07~0.12Q,其中S表示适用面积(单位:m2),Q表示颗粒物洁净空气量(单位:m3/h)。
(二)使用时的常识
1、仔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特别要仔细查阅厂家标示的使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正确安装滤料、除尘等相关组件,严格按照厂家建议的流程操作使用空气净化器。
2、在新装修房屋内使用空气净化器,因装修材料或家具中所含的甲醛是一个缓慢释放的过程,房间内甲醛实际浓度的变化可以理解为净化器的净化速率和甲醛释放速率的竞争,净化速率占优则浓度下降,释放速率占优则浓度升高,使用空气净化器不能完全解决室内甲醛污染。
3、使用空气净化器时,应注意开窗通风,因空气净化器本身不具有制氧功能,长期在密闭空间内使用会导致室内二氧化碳含量升高,空气新鲜度降低,因此消费者要结合实际使用情况适时开窗通风。
4、建议定期清洗、更换滤材。为保证净化效果,需及时更换相应滤材,避免因污染过重滤材继续工作而带来二次污染。
(肖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