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六分局工作人员接到消费者王女士的来电,她称其在某美容店购买了5套总价值4万余元的,现感觉衣服并没有商家宣传的效果那么好,要求商家退款。但是,商家不同意,所以只能求助市场监管部门调解解决。
分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前往美容店了解情况。美容店老板辩称,王女士于2018年向其购买了塑身衣,截至目前还有一件塑身衣未交付,王女士不愿意接收,其余四件衣服均已使用过,当时王女士是自愿购买,现在过了两年又要求退还,完全不合理。
随后,分局工作人员将相关情况电话告知王女士,王女士表示,衣服确实是在2018年购买的,现只要求商家退还未收到的一套塑身衣的钱,其余四套已使用的塑身衣不用退还,希望工作人员帮忙协调退款。
分局工作人员马上连线美容店老板,并明确指出,塑身衣价格昂贵,目前商家有一件塑身衣还没有交付消费者,现在消费者认为塑身衣没有达到宣传的效果,要求未交付的塑身衣退款,也在情理之中,并无过分之处,希望商家从诚信经营角度考虑,能够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为消费者着想,妥善解决纠纷。最终,经分局工作人员多次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商家同意退还8000元,一次性解决纠纷。王女士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朱佩琪 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