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消费者吕女士通过12345热线,向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吕女士反映她到天虹木渎店商场某店买衣服,购买了两张双十一优惠券,一张是消费500元立减50元,另一张是50元,想不到带来了烦恼。
吕女士购买的是限时购买券 有支付宝支付记录,买券后她到天虹商场某店购买了169元的物品购买某品牌内衣,使用50元限时购买券,并支付119元。购买后吕女士发现衣服不合适,想要将该品牌内衣退货,换购另一品牌内衣,但天虹商场该店服务台工作人员告知其可以退货退还金额119元,但50元购买券不予退还。吕女士表示不满,认为该商场做法不合理,于是向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投诉,望部门介入协调,退还其价值50元的购买券。
接此投诉后,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与天虹商场木渎店的相关负责人陈经理联系。经过协调,陈经理表示,当时的客服工作人员处理不当,给投诉人带来不便。现在商场已对当事的客服工作人员给予处理,并于事发后,给投诉人退货处理好了,同时将50元券退还给投诉人,投诉人在本商场其它品牌专柜重新购买了衣服。该店同时表示,给投诉人带来的不便,已当场向投诉人表示歉意,投诉人对本商场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和接受。
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得到处理结果后,联系投诉人吕女士,并将此情况告知投诉人,投诉人吕女士表示,事发后,该商场确实给其退货、退50元券处理好了,对此,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吴士明 永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