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罚则后还能赔偿损失吗?开发商以疫情为由延迟交房责任自担合伙开店引纠纷 快手账号被查封住店不付钱 法院协调追欠款相城市监二分局突查投诉电梯单位网购婚纱退不掉 市监部门来出招张家港取缔一无证小作坊买鸡腿多收钱消费者获赔偿
第02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2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1-14

买鸡腿多收钱消费者获赔偿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最近,消费者万先生通过12345热线,向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万先生反映他在吴中区木渎镇中山东路88号某超市 木渎店购物,当时购买了2个油炸鸡腿回家食用,发现被超市多收了一百块钱。

    原来,万先生在购物时用的是手机微信支付,超市内称重的工作人员将其2个鸡腿打成了22个鸡腿,结果被超市多收了一百块钱,原来是鸡腿只买了两个,小票上打了22个鸡腿。于是万先生和商家沟通,商家称退其100元,消费者不满意,称查询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于此种情形,可以进行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赔付。对万先生的要求,商家没有答应,万先生向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希望部门介入,保护其合法消费权益。

    接此投诉后,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与该超市(木渎店)的负责人邬经理联系。经过协调邬经理表示,确实是本超市工作人员疏忽,把2个打成了22个,造成消费多付钱,对此,本超市同意承担此赔偿责任。同时会加强此方面管理,保证下次不会再有类似事情发生,针对此事,双方已协商处理好此事了,并达成协议,超市已给投诉人退货处理,并赔偿投诉人200元,投诉人对此表示接受,在超市现场,已将赔偿的200元付给投诉人。

    调解有结果后,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工作人员联系投诉人,并将此情况告知投诉人。投诉人万先生表示,该超市已给其处理好了,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同时向工作人员表示谢意。 (吴士明 永康)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消费者周刊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盘胥路485号   邮编:2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