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消费者万先生通过12345热线,向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万先生反映他在吴中区木渎镇中山东路88号某超市 木渎店购物,当时购买了2个油炸鸡腿回家食用,发现被超市多收了一百块钱。
原来,万先生在购物时用的是手机微信支付,超市内称重的工作人员将其2个鸡腿打成了22个鸡腿,结果被超市多收了一百块钱,原来是鸡腿只买了两个,小票上打了22个鸡腿。于是万先生和商家沟通,商家称退其100元,消费者不满意,称查询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于此种情形,可以进行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赔付。对万先生的要求,商家没有答应,万先生向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希望部门介入,保护其合法消费权益。
接此投诉后,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与该超市(木渎店)的负责人邬经理联系。经过协调邬经理表示,确实是本超市工作人员疏忽,把2个打成了22个,造成消费多付钱,对此,本超市同意承担此赔偿责任。同时会加强此方面管理,保证下次不会再有类似事情发生,针对此事,双方已协商处理好此事了,并达成协议,超市已给投诉人退货处理,并赔偿投诉人200元,投诉人对此表示接受,在超市现场,已将赔偿的200元付给投诉人。
调解有结果后,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工作人员联系投诉人,并将此情况告知投诉人。投诉人万先生表示,该超市已给其处理好了,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同时向工作人员表示谢意。 (吴士明 永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