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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1-28

护肤体验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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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消费者钱先生通过12345热线向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钱先生称,他女儿在苏州科技学院天平校区上大学,因为体验护肤,与美容馆发生矛盾。

    事情缘起于钱先生的女儿和室友在吴中区木渎镇长江路,经过某美容馆门口时,美容馆门口两位工作人员以免费送礼品体验为由,让两人去店内体验护肤。体验过程中该美容馆给两人脸上涂了美容护肤品,可是涂完却收了两人共计1400元。钱先生很气愤,认为不合理,向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反映此事,要求商家退1400元并且希望部门对此店此行为进行曝光。

    接此投诉后,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与该美容馆的负责人张店长联系。张店长表示,当时,投诉人的女儿和其室友来美容馆时,馆中工作人已告知该2名大学生服务项目及金额,经其女儿及室友同意,美容馆工作人员给两位进行了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400元。后经两位当事人同意,美容馆给两位当事人各办理了300元的会员卡,每月可使用4次,且投诉人的女儿及室友对店里的服务态度及产品非常满意,并表示下次会再来本店消费,该店不存在欺诈及诱导。

    经过协调,张店长表示,既然投诉人对此有异议,可请投诉人女儿及室友来本店确认,对已经消费服务过的金额400元,本馆不同意给予退款,对未消费的2张300元会员卡,本馆同意给予退款,请两位当事人到本馆来办理退款手续。

(吴士明 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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