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源头管理,防范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传播,去年11月,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成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班,制定了《苏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工作方案》,在各市、区分别设立1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
2020年11月18日起进入苏州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按照“核酸全检测、外包装全消毒来源全追溯、人员全防护”的“四全”要求进行管理,经消毒和抽样核酸检测合格取得《出库证明》后才可出库进入流通环节。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苏州仅用了1天时间就基本完成了10个集中监管仓的选址,用了2天时间实现了 “苏食安”网上预约功能上线,用了3天时间就制定发布了较为详细的集中监管工作方案,用了5天时间完成了10个集中监管仓建设改造任务并实体化运行。全市10个集中监管仓存储面积共计1.697万平方米,可存储货物1.13万吨,覆盖了苏州下辖的所有市、区。
集中监管仓运行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敦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管理,严格落实“货无预约、不进仓;人无证明、不放行”的规定,做好集中监管仓的规范化改造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值守。目前,全市10个集中监管仓已对进入我市4872吨进口冷链食品实施了预防性六面消毒,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13819份,有效发挥了集中监管仓对进口冷链食品精准防控、检测前移、源头阻断的积极作用。
同时,以集中监管仓为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由点到面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的摸排和监管力度,排查相关主体7100多家次。在全省首家推广使用“江苏冷链”追溯系统,完成注册2004家,其中首站企业448家,首站赋码2135批次。重点对进口冷藏冷冻禽类、畜类、水产品进行全程追溯管理,以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风险可控”。 (肖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