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码不一致 经营者拿什么证明这是新手机?实体店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并无不当调换品牌不告知——侵害顾客知情权酒店服务态度很重要 有理也应耐心解释投诉与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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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09-07

投诉与回音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投诉:前不久,杜女士在昆山范哲希美容美发店办了一张980元的美容卡,约定有6个护理项目。其中有3个项目该店因没有专业人员做,过了很久还没有办法做。店方要求杜女士更换别的项目,杜女士不能接受,要求店家退还一半费用490元;另外,杜女士还有1980元的玻尿酸美容护肤项目没有做,也要求店家退了,但遭到店家拒绝。为此,杜女士就向昆山市12315热线投诉。
    回音:6月20日,昆山市消保委开发区分会接到12315转办单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调解,被诉美容美发店负责人对给杜女士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并同意尽快请求总店调集专业人员为杜女士做剩余的3个项目和玻尿酸美容护肤项目。杜女士表示接受。 (昆消涛 萧萧)
    投诉:7月4日晚上,杨先生在昆山吉田乐购超市负一层澳门元平专卖店买了一条品牌裤子,价格为269元。回家后,他发现裤子标签上没有成分标注,怀疑存在质量问题,于是与店家交涉退货,但遭到对方拒绝。7月5日,杨先生向昆山市12315热线投诉,要求退货。
    回音:7月6日,昆山市消保委开发区分会接到12315转办单后,立即联系杨先生和被诉专卖店和核实情况。被诉专卖店负责人对给杨先生带来不必要的烦恼表示歉意,同时辩称,可能是由于生产厂家操作人员在匆忙中缝错了标签,裤子质量肯定没有问题。如果杨先生不满意,可以来店里更换一条有标注成分的同品牌同规格裤子。
    分会工作人员及时向杨先生反馈信息,杨先生对此结果表示满意。(昆消涛 萧萧)
    投诉:3月中旬,瞿先生买了60平方米圣象牌地板。地板安装好后,6月中旬他发现地板表面有起鼓现象。6月20日他联系店家要求维修,但到了7月3日还没见人上门来查看、维修。7月4日,瞿先生向昆山市12315热线投诉,要求店家立即派人上门维修地板。
    回音:昆山市消保委周市分会接到12315转办单后,向被诉店家通报了瞿先生的投诉情况,希望他们妥善解决纠纷。店家表示,他们会尽快派人上门查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解决方案,将鼓起的地板修复好,让消费者满意。
    7月13日,分会电话回访瞿先生,得知地板鼓起的地方已经修复好。瞿先生对消保委的帮助表示感谢。 (昆消涛 萧萧)
    投诉:7月4日,严先生上美团网点昆山张浦镇大宁购物中心一楼的华莱士外卖,点的是华莱士爆款套餐A,图片显示套餐里有2个鸡腿,总共付款40元。不料,外卖送到后,他实际收到的只有一个鸡腿。他向店家反映后,对方说下次点餐时补一个鸡腿。严先生对此不能接受,就向昆山市12315热线投诉,要求店家把没给的鸡腿钱退还给他。
    回音:昆山市消保委张浦分会接到12315转办单后,召集严先生、被诉餐饮店负责人进行调解。该店负责人辩解说,由于营业员工作失误,少发了一个鸡腿给李先生,向他表示道歉。本来店方可以在严先生下次点餐时补一个,现在严先生不同意,为了表示店方的诚意,愿意当场退还他40元,一次性解决纠纷。至此,双方握手言和。
(昆消涛 萧萧)
    投诉:6月5日,罗先生打12315电话投诉:说自己3月12日在横塘某家居卖场花5000元和轩尼斯门窗店订了合同,合同规定5月6号前上门安装,否则逾期赔付千分之三(按天数算)。5月12日店方上门安装时,主人发现师傅装成了下导轨,实际应该是上导轨。罗先生向商家反映,商家居然不承认。之后通过卖场协商,又签协议答应5月27日前重新安装。消费者表示商家如果5月27日前还未装好,则要求商家赔付违约金,商家也同意。结果商家于6月1日才重新安装,消费者当天发现门窗全是划痕,和安装人员反映,对方称会反映情况。消费者要求商家重新安装门框和按合同赔付违约金,遭到商家拒绝。罗先生认为商家违约,要求换新门和按合同赔付违约金。请消协帮助处理。
    回音:横塘分会接诉后,经调查确实是商家违约。之后召集双方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商家答应6月30日前给消费者重做门并上门安装(门全新),并补偿消费者200元现金。投诉人对答复表示满意。(凡人 继祖)
    投诉:6月8日,陈女士打12315电话投诉:说自己4月7日在新区永旺梦乐城一楼的ONLY专卖店,购买了一件衬衫,价格为347元。购货前陈女士注意到,ONLY官方优惠和店内标识牌都显示“2000积分可以兑换一张100元的优惠券,每个订单限用两张,无门槛使用”。但是商家却表示,要消费满400元以上才能使用两张优惠券。陈女士认为无论官网还是店内,都没有购满400元的规定,商家涉嫌欺诈。由于店方坚持要满400元,顾客只能付款后拨打了ONLY官方客服电话进行反映。客服说会调查后给顾客回音。5月7日客服联系陈女士,称店家告之该事已处理完成,但顾客表示根本没有接到过店方电话,陈女士对此非常不满,认为商家欺骗消费者,要求消协部门协调将100元退还。
    回音:浒关分会接诉后经调解,店方王店长表示会联系消费者并约定时间,将100元现金退还给她,消费者表示满意。
(白水 老尤)
    投诉:6月12日,盛先生打12315电话投诉:反映自己去年12月在高新区某家居卖场“家得乐”门店付费10000元订购了一套家具,包括一套沙发、茶几、电视柜、一桌六椅、一只大床、两个床头柜和一个床垫。货到时间应该是今年5月。4月3日左右,盛先生根据商家要求,将余款18600元付清(有收据、订货单)。不料一直等到6月12日,盛先生只收到了桌子、床头柜、茶几和沙发,并且茶几桌面有裂纹,沙发也不是原定款式。之后顾客多次联系商家交涉,商家一直敷衍不处理此事,盛先生也多次向卖场及消协反映,但是未有具体的结果。诉求人对此表示非常不满,来电要求有关部门协调退货及赔偿。
    回音:高新区消保委横塘分会受理投诉后,经了解核实此案是商家的责任。之后就投诉事项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商家同意将沙发退掉,退款9700元;6月21日前将大床、新换的茶几和6把椅子等送货上门,9700元退款在送货时带给消费者。投诉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田野 小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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