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张女士向苏州工业园区12315热线投诉称,6月5日,她看到园区举办华夏家具博览会。她家新居刚好装修到一半,便约邻居一同前去家博会看看家具。
家博会上,她看到振昊家具店一款家具还不错,正在犹豫不决要不要下单之际,该店汤老板承诺:“此次签订单,收取的只是意向金,如果顾客最后决定不买,我们可以退款。即使顾客决定买,我们也要接到顾客正式通知后才准备生产。”由于家博会展区较小,展示家具不多,汤老板说,到时候还可以到他的蠡口家具店继续选择。虽然当时张女士还没有把家具的颜色、尺寸确定下来,但汤老板作出这样的承诺让她十分放心,就交了3000元意向金以锁定价格,还与汤老板互留了微信号。
之后,张女士想再看看其他家具店的产品,便打算退掉原先的订单,就用微信与振昊家具店驻苏人员联系。对方说,退订单需联系汤老板,于是,张女士与汤老板取得联系。谁知汤老板说,退订单需联系家博会。张女士只得联系家博会,家博会工作人员说:“可以协商,但根据规定,顾客退订单要赔偿750元违约金。”到这时,张女士才知道,退订单不是汤老板所说的“如果顾客最后决定不买,我们可以退款”,还埋伏有“违约金”一说。
苏州工业园区市监局投诉举报中心接诉后,向家博会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并向振昊家具店汤老板通报了张女士的诉求。汤老板说,退意向金是可以的,但根据订单规定,消费者要承担违约金750元,主要是订单中的床是特价品,一张1.5米的胡桃木色床正在加工制作。听了汤老板的陈述,市监工作人员仔细查看订单上的相关说明,确实有违约金一说,而且是双方签字确认的。最终,店家扣除750元违约金,退还张女士2250元,一次性解决纠纷。
就此案,苏州工业园区市监局投诉举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家具陷阱多多,每天都有许多消费者上当。而购买家具防止消费者利益受损的最重要环节就是合同。可是很多消费者对此并不十分上心,往往临到吃亏上当时翻出合同才发现,合同中规定的双方违约责任是明显有利于商家的,对消费者的违约责任规定得清清楚楚,而对商家的违约责任却只字未提。
合同无论大小都具有法律效力。目前市场上有一些不良商家,正是利用部分消费者麻痹大意的心理,在合同中玩猫腻,设“陷阱”。所以,消费者在购买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要把双方的违约责任尽量明确化。只有白纸黑字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口头说明没有意义,不要盲目相信商家的口头承诺。
(朱雪梅 萧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