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承诺是“浮云”“白纸黑字”才是“真”“会员卡”里藏猫腻 办卡容易退卡难无照商家进超市 刮奖“钓”客买珠宝赠品已经发放完”——商家违约“好理由”“老会员”遇上新店主持卡还须再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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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10-12

无照商家进超市 刮奖“钓”客买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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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吴江区消保委汾湖分会接到两起投诉,都是投诉汾湖乐购超市的某珠宝店。投诉人王女士与顾女士诉说了相似的消费经历——最近有人在汾湖乐购超市一楼分发免费领取指甲钳的宣传单,两位投诉人拿了拿到的单子进入该珠宝店后,店员又给她们送一张刮刮卡。意外的是,两人均刮出了2000元的大奖,让她们十分欣喜。据店员介绍,中了奖不能兑现,这2000元以现金抵用的形式可以用于店内消费。在店员的推销下,王女士、顾女士都购买了店内标价高于2000元的玉石项链,抵用奖券后自己则只花了几百元,感到占了大便宜。
    王女士回家后向家人展示项链时,家人则认为这项链连几百元也不值,肯定上当受骗了。王女士这才意识到珠宝店可能有欺诈行为,于是找到珠宝店要求退货,但被店家一口拒绝。至于顾女士,项链佩戴一天后发现副钻掉了一颗。她认为该项链质量有问题,于是来到店里要求退货。对此,店家表示,这是人为损坏,要求顾女士承担百分之十的费用才能退货。顾女士认为这很不合理。投诉中,王女士、顾女士都要求退货退款,希望汾湖分会帮助协调。
    汾湖分会接诉后,立即派人前去被诉珠宝店进行实地调查,并约请两位投诉人一同前往该店接受调解。分会工作人员经调查发现,被诉珠宝店居然没有营业执照,于是向店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对方待办齐相关证照后再开业。同时,分会工作人员向店家指出经营过程中的问题:通过“抽奖”方式进行促销,涉嫌采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购物,从而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后经分会工作人员教育、调解,店家同意为王女士、顾女士作退货退款处理。
(雨佳 路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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