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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10-12

苏州全面加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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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用餐配送是指食品经集中加工、分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供餐模式。因集体用餐配送消费群体集中、用餐人数较多、涉及食品分装及运输环节多,属于餐饮环节高风险业态。近年来,苏州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发展迅速,截至今年6底,全市共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258家,占全省总数的28%。今年,市食药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管工作:
    出台制度、开展培训。在全省率先出台规范性文件《苏州市集体用餐配送和中央厨房餐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于6月1日起实施。办法主要突出“新”,全面融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突出“严”,在许可准入、选址布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采购、加工工艺、膳食标签、食品检验、运输过程全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举办市区所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专题培训,由有关专家详细解读管理办法、分析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和风险防控措施, 明确合规检查、“A级示范”单位具体要求。
    合规检查、分级评定。采用“企业自查+合规检查+示范评定”三步骤,有序推进落实。一是各地督促、指导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对照《办法》,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开展合规检查即对全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不符要求的,加强指导并督促整改;同时开展双随机检查,随机调派检查人员、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开展突击检查,检查中引入现场检查和管理员能力“双百分”考核机制,结果全部公开公示;三是开展示范评定。首次将“六要素”纳入“A级示范”评定的必要条件,即实施优质现场管理、实施“明厨亮灶”、实现食材可溯、实现信息透明、实施自查自纠和通过合规检查。通过示范评比,树立行业标杆,推动集体用餐配送行业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专项抽检、严格监管。该局于今年组织开展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专项监督抽检,注重扩大抽检的覆盖面和针对性。这次抽检以致病性微生物及大肠菌群为检测指标,共开展抽检592批次,其中致病菌指标合格率达100%,大肠菌群指标合格率82.8%。大肠菌群为反映食品卫生的指示菌,在自然界广泛存在。虽然本次抽检过程中大肠菌群超标的样品,均未检出致病菌,经专家综合研判对人体健康风险较低,市食药监局也要求各地对抽检不合格单位依法依规处置,对相应企业加强复查和跟踪抽检。 (肖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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