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李女士致电物价部门投诉称,她花2000多元买了一件黄金饰品,金店是以“一口价”的形式标价的,而不是以“克”为计价单位标价的。回家后,她发现价签上标示的重量只有4克,按照当时店内广告宣传的“黄金320元/克”来计算,4克的黄金饰品应该不到1300元,却以2000多元的价格出售,李女士觉得该金店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希望价格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根据价格法律法规,黄金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商家可以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自主确定价格,但必须明码标价。黄金价格与黄金饰品价格不同,黄金价格一般指的是黄金作为贵金属的价格,计价单位可以是克或盎司,但黄金饰品价格指的黄金作为一种贵金属,经过一定工艺设计、加工成为饰品后的价格,其价格受黄金价格影响,但不能说受黄金价格主导,有的黄金饰品虽然重量比较小,单纯按照黄金价格计算价格比较低,但如果加上设计、制作、销售等成本,价格就不低了,特别是一些出自知名设计师之手或知名奢饰品品牌的黄金饰品,由于其设计师和品牌的附加值较高,其价格会远远超过其黄金重量本身的价格,因此,不能简单地以重量来衡量黄金饰品的价格。
李女士所说的金店内广告宣传的“黄金320元/克”是黄金价格,而所谓的“一口价”是指黄金饰品的价格,其中包含了黄金和设计、制作、销售等其他成本的价格。因此,物价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黄金等贵重金属饰品时,要看准其“含金量”,综合衡量之后再行购买。
(凡人 苏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