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下午,苏州市组织召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试点工作推进会。苏州市副市长金洁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食药监局副局长王越、药品注册管理处处长王宗敏应邀到会指导。
王宗敏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解读。王越对苏州市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对上报企业、品种进行适度筛选,选择有代表性、质量高的项目重点推进;二要进一步研读相关政策,探索研究试点品种上市后的监管措施;三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更多研发机构、生产企业关注,分享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红利。
金洁在讲话时指出,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是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苏州勇当“两个标杆”建设“四个名城”的具体行动、是推动苏州生物医药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同时指出,国家食药监总局吴浈副局长今年9月在苏州调研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时特别强调,开展MAH试点最早由苏州提出建议,最早由苏州付诸实践,成效极为明显,江苏试点第一单花落苏州。苏州开拓药业和东曜药业成功合作为苏州MAH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开好了头、起好了步。
为此,金洁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化认识,高点站位,在现在基础上完善相关激励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化服务保障,形成改革合力,全力支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同时各相关药品研发、生产企业要发挥主体能动作用,紧紧抓住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良机,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政策规定的学习研究,积极争取各方面关心支持,勇于探索,敢为人先,全力做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走出苏州生物医药创新发展的新路子,为苏州勇当“两个标杆”,建设“四个名城”,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苏州开拓药业、东曜药业、苏州二叶、常熟神隆4家药企进行大会交流发言。
(肖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