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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12-21

苏州评出首批餐饮服务集中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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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苏州市食药监局根据全市餐饮服务集中区发展迅速这一实际,通过选择具有一定基础、发展前景较好的餐饮服务集中区,以“一站一图五统一”模式,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餐饮集中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创建工作。近期对各地申报的参评点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评定。
    此次参评的社会共治示范点涉及全市6个区9个餐饮集中区。从现场评定情况看,各示范点均挂牌成立食品安全工作服务站,明确工作站机构和人员职责,建立并落实联席会议、考核奖惩、统一公示、宣传培训、食品安全先行赔付等制度,完善“餐饮单位自查自律、运营方日常管理、部门监管、消费者参与”的工作机制。在集中区内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建设,9家示范点内612家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实施率达77.3%。苏州工业园区李公堤、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老街等实现“明厨亮灶”覆盖率100%;姑苏区石路天虹商场、张家港永联小镇江鲜美食街等实现远程视频监控的二维码展示,各示范点还大胆创新,在阳光厨房公示图、食品安全全链条追溯、量化脸谱公示、示范单位的流动红旗评比等方面亮点纷呈。经最终评定,9家餐饮集中区获得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点称号。
    苏州市局将公示评定结果,按照考核成绩对工作突出的示范点给予经费支持,并积极探索餐饮集中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长效机制建设。 (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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