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田明)7月4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要求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等生活设施要满足学生学习生活的基本需要。
据悉,我省要求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但不搞一刀切,对确需保留的中心小学、村小学、教学点和初中要保留,防止学生失学辍学。充分利用集中后腾出的初中校舍建设寄宿制小学,闲置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可优先改建为幼儿园,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开水供应设备和淋浴设施,消防和应急照明设备达到有关要求,在校门、宿舍等关键位置安装摄像头和报警装置,宿舍区应配备急救箱。加强寄宿制学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提高学校校园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