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雅琳)针对近期我省一些地方出现的蔬菜滞销、流通不畅等情况,11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蔬菜促销工作的通知》,出台了蔬菜促销10项举措,促进蔬菜供销市场稳定。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对标中央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从讲政治的高度,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及时有效、妥善应对蔬菜产销不畅、流通受阻、价格异常波动等问题,努力解决蔬菜销售难题。要严禁违法封路,严禁“层层加码”“一刀切”,严禁对持有通行证的车辆设卡拦截。对于“层层加码”问题,要进行专项治理,发现典型案例要进行严厉追查。
各地要制订蔬菜促销工作方案。加强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对接,引导购买滞销蔬菜。充分发挥冷库等仓储保鲜设施的“蓄水池”作用,对于大白菜、萝卜等冬储菜,做好储存保鲜,合理安排上市销售时段。各级商务部门要组织河南万邦、豫东(商丘)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企业、社区便利店以及行业协会,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实现供需精准对接,促进蔬菜快速流通。
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组织定点帮扶、校地结对帮扶、市县结对帮扶单位优先采购帮扶地区和脱贫地区蔬菜。发挥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作用,促销脱贫地区蔬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帮扶,通过消费帮扶专柜、专馆、专区等,销售脱贫地区蔬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免收车辆通行费。优先核发蔬菜运输车辆通行证,做到优先承运、优先装卸、优先查验、优先放行。严禁擅自阻断道路,确保通往蔬菜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关键场所道路畅通。启用通行证地区可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司乘人员、车辆、运输线路应与通行证信息保持一致,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封控、管控区要在周边地区设立中转调运站、接驳区或分拨场,采取“点对点”方式,解决蔬菜跨区域运输问题。
通知强调,各级政府要组建由宣传、卫生健康、教育、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国资、机关事务管理、乡村振兴、供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蔬菜促销专班,并设立公布24小时促销热线电话,接受群众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