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巴富强通讯员肖飞解晓怡)“多亏了县里推出的‘政银担’模式,我们合作社无需抵押就从银行贷出50万元的低息贷款,引进了先进的加工设备和生产工艺,翻耕、播种、植保、烘干实现了全程机械化。”3月20日,沈丘县田野青种植合作社负责人肖云峰高兴地说。
乡村要振兴,产业是关键。产业要发展,资金是要务。作为全省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第一批试点县市,沈丘县财政统筹相关资金,设立规模1300万元的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补偿金,并建立风险补偿金持续补充机制,推出新型“政银担”模式,即政府、银行、担保机构三方“互信补位、风险担责”,三方发挥各自优势,进行补位合作,有效破解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发展中遇到的融资“难、贵、慢”难题。
据了解,目前在沈丘县开展“政银担”业务合作的银行机构已达5家。在县政府增信,河南农担公司担保风险后,要求合作银行降低贷款准入门槛,解决“融资难”,同时引导合作银行降低利息,解决“融资贵”难题;辖区内合作银行创新“养牛贷”“惠农e牛贷”“金燕农担贷”等专项贷款产品,5家合作银行平均年贷款利率降低至4.83%。
此外,符合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可享受年化贴息率2%的贴息。目前,1238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获得财政贴息5438161元,平均融资成本降至3.4%左右,实现了“贷得到”与“贷得优”统筹兼顾。
在业务办理过程中,该县利用数字科技赋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在智能农担云平台通过信贷直通车线上填报贷款需求,银行在接到大数据系统对农业经营主体的精准“画像”后上门调查,流程更加简化,大大提高了效率。
据统计,截至目前,沈丘县已通过“政银担”业务模式为全县1845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担保,持续发放贷款7.73亿元,撬动了更多更好的金融活水“润泽”乡村,为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