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金融活水润乡村内黄开足马力拼经济最高85万元奖励!图片新闻义马和美乡村留住美丽乡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社旗挑战“极限”拼抢“出圈”南召鼓足干劲加压奋进我省首家“牛交所”在嵩县挂牌运营“原阳大米”再迎“专家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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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62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3-23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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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新修订的《办法》共16条。《办法》规定,考核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基础工作、年度重点工作、食品安全状况、即时性工作、加分项、减分项等6个方面;考核程序分为日常考核、年中督促、食品安全状况评价、年终自查、年终评审、综合评议、结果通报等7个步骤;考核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通报各省级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法》明确,对考核结果为A级、考核排名较上一年度提升较大的,以及相关工作成效突出的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兵团予以通报表扬;对地方创新性示范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对考核排名靠后的省份加强指导;对考核结果为D级或考核排名连续三年列最后3名的,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和兵团有关负责人,必要时约谈主要负责人;对考核排名退步较大或上年度考核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视情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和兵团食品安全办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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