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脑一热办张卡 办卡容易退卡难别让汽车销售服务类成投诉“重灾区”衣柜镜子不安全 “特价商品”是理由?口头承诺也是约定岂能说反悔就反悔说人“违约”没依据“推”出生意要扣款欢迎订阅《消费者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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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1-04

别让汽车销售服务类成投诉“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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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刚刚过去的2017年中,汽车销售服务类投诉似乎成为吴中区投诉“重灾区”。据吴中区消保委介绍,由于吴中区各种品牌的汽车销售店家集中,几乎占苏州全市的三分之一,因此消费者投诉相对突出。据统计,吴中区消保委全年接到汽车商品类投诉451件,占总投诉量的22.2%。从投诉内容来看,主要为营销合同280件,其中,营销合同纠纷投诉占比达62.0%。
    在吴中区汽车销售服务类投诉中,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比较多的是部分汽车经销商不履行承诺协议,紧俏车型提车时变相加价。其他的投诉是部分经销商服务疏忽,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
    消费者赵先生诉称,他在吴中区一家4S店买了一辆车,因为种种原因,在“三包”期内从未在该4S店做过保养。有一次车门锁发生故障,他就把车送去该4S店维修,该4S店要求赵先生付150元车门锁修理费。赵先生认为自己的车还在“三包”期内,4S店应当为他免费维修车门锁。店方认为,赵先生的车从未在他们店做过保养,而是在其他店做的保养,车门锁的损坏责任难定,并说这是“行规”。无奈之下,赵先生向吴中区消保委投诉。
    吴中区消保委接诉后多次与被诉4S店负责人的约谈,向其指出,如果赵先生的车不符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六章第三十条“三包”责任免除条款中的任何一项,那么店方就不能找借口推卸“三包”责任,只要以前给赵先生的车做保养的是正规的修车店,4S店拒绝提供“三包”责任的理由太牵强,况且汽车做保养是不可能动车门锁的。经吴中区消保委调解,被诉4S店负责人最终同意免费为赵先生修好车门锁,并向赵先生道歉。
(吴中消 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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